建议「香港投资移民」纳入私募股权助创科发展!港府:会认真考虑!
此前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先生公布了其任内第二份《施政报告》,本次报告主题为「拼经济谋发展 惠民生添幸福」。
其中,为了提振目前港股低迷的行情,以及提升香港金融市场的竞争力,港府提出了下调股票印花税至0.1%,以及重启「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等政策。
《2023施政报告》中也明确了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也就是我们俗称的“香港投资移民”的投资门槛为3000万港币,可投资于股票、基金、债券等资产,但房地产投资排除在外。
并且,港府确定了新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相关细节会在今年內公布,在2024年内正式开放申请!
目前,港府相关部门正在制定计划的实施细节以及确定投资标的。
日前,香港有限合伙基金协会正式向特区递交了关于建议「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范围扩大至私募股权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尤其是香港有限合伙基金)的书面建议。
香港有限合伙基金协会会长表示:
综合当前国家和香港对香港创科行业的定位、总体市场环境、资本投资者的资产配置需求、风险判断和承受能力等,旧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投资范围局限,新计划有必要将投资范围扩大到私募股权领域。
尤其是有必要允许计划投资者投资创科行业私人公司股权以及聚焦创科行业投资的私募股权基金,以便吸引更多国际资本流入香港,推动香港创科行业和财富管理行业的发展。
将创科及私募股权投资纳入“计划”,是对过往几年香港重点打造国际创新科技中心、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资产管理中心的系列政策的协调与延续,是特区政府综合、全面政策举措导向的必然推论。
旧「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申请条件:
。根据本计划申请来港时已年满18岁;
。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拥有不少于港币 1000 万元的淨资产;
。在向入境处递交申请书前的六个月内,或在申请获入境处原则上批准后的六个月内,把不少于港币 1000 万元*投资在获许投资资产类别;
。在香港及其居住地没有不良记录;
。能证明有能力支持自己及受养人的生计和提供住所,而无须依赖在香港获许投资资产所带来的任何收益、工作入息或公共援助。
旧「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适用范围:
。外国国民(阿富汗、古巴和朝鲜国民除外)
。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
。台湾居民
。中国籍且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
。无国籍但已在外国取得永久性居民身份,并持有确实可以重新进入该国的文件的人士
「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香港投资移民)」成功率高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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